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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光辉四十年 改革创新是根本——学习系列中央1号文件体会

日期:2019-10-08 作者:万宝瑞 来源:离退休干部局 【字号: 打印本页
  1978年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,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。四十年来,我国先后发布了20个聚焦农业的“中央1号文件”,在一系列农业政策指导和推动下,农业生产、农村面貌、农民收入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“三农”发展取得可喜成绩,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政策保障、科技支撑、资金投入等。其中,农村改革创新是关键。

  一、农村改革历程与成就

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我国农村改革历程与成就大致可分四个阶段:

  第一阶段:1978-1991年,改革发端。

  中国农村改革发端于1978年末凤阳县小岗村的“大包干”,随后,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犹如星星之火,短短几年时间就扩展至全国所有省份。198211日,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《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》正式出台,明确指出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,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方式,开启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发展格局。此后5年,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聚焦农业问题,为农村改革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
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,宣告了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,农户成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。到1985年,国家将粮棉油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统购统派制度,逐步改革为以计划为主与市场调节为辅的制度。农产品大幅度提价,调动了广大农户积极性,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0476万吨增长到1991年的43529万吨,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.6元增长到1991年的708.6元。同时,开始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,鼓励农民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产业活动和发展乡镇企业,农业生产结构、农村经济结构趋于多元化,乡镇企业也得到蓬勃发展,1988年乡镇企业总数已发展到1888.2万个,总产值达到4764.3亿元,职工总数达到9545.5万人。 

  第二阶段:1992-1998年,改革迈向市场化。

 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,改革工作重心从农村开始转到城市,中央1号文件不再聚焦农业。农村改革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:

  (一)初步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体系。逐步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,相继建立了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政策,扩大了农产品市场调节范围。

  (二)乡镇企业得到大发展。1992年开始,加快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,乡镇企业迎来了第二个高速增长时期,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“民工潮”,乡镇企业就业人数由19921.06亿增加到1996年的1.35亿。在乡镇企业发展带动下,外向型农业得到发展,贸工农、产加销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共识。

  (三)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。1998年,通过修订《土地管理法》,将土地承包期继续延长30年,保持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。

  总体来说,这一阶段,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仍然全面提高,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、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,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但是1997-1998年,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,乡镇企业增长速度一度出现回落。与此同时,城市改革经过10多年加速跑后,城乡发展严重失衡,农业生产环境出现复杂局面,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几年低速徘徊在4%以下,严重影响到了小康社会建设进程。

  第三个阶段:1999-2012年,改革向纵深推进。

  1999年,农村改革步入深化期,面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,农业政策以保护农业生产、支持农民增收、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农业发展为主要特征。2000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。2002年颁布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,用法律形式“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”。同年,党的十六大指出,中国已经进入“工业反哺农业,城市支持农村”的新阶段,实行“多予少取放活”的方针。2004年,时隔18年后,1号文件重新锁定“三农”,实行以“取消农业税、工业反哺农业”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新政,将“三农”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。2005年,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农业政策面向促进农村全面发展,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。自2000年到2006年,通过减免农业税,农民人均减负1250元。同时,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先在部分县(市)试点,然后逐步推行,到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建立,并逐步覆盖全国农村。党的十七大提出“统筹城乡发展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”的总体思路,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了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提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,鼓励土地合法流转。通过上述改革,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,农村社会保持稳定,农民收入比第一阶段翻了两番,农产品供给充足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。

  第四个阶段:十八大以来至今,改革形成习近平“三农”重要论述

  纵观十八大以来,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,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“重中之重”,中央1号文件重点聚焦发展现代农业和深化农村改革,制定了系列措施。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了关于“三农”问题的系列讲话,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论断、新观点,形成了习近平“三农”重要论述。

  (一)全面深化农村改革,加快发展现代农业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,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,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。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调整了农业补贴政策,转变了农业投入机制与方式,构建了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,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,探索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,实行农村承包地“三权分置”等。

  (二)实施精准扶贫方略,实现全面小康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、特别是在贫困地区。没有农村的小康,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,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党中央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,实施精准扶贫方略,找到“贫根”,对症下药,靶向治疗,提高了扶贫精准性、有效性、持续性。

  (三)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。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20字方针,对统筹推进农村一系列建设,都作出了全面部署。2018年中央1号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,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目标任务作了重要布局。到2020年,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;到2035年,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;到2050年,乡村全面振兴,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。

  在这一系列的改革推动下,诸多“三农”问题得到有效破解,开创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、农民生活显著改善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,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。

  二、农村改革40年的基本经验

  实践表明,我国农村改革40年的历程,就是我国“三农”理论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,农村改革创新是我国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。

  (一) 党的先进思想是农村改革取得成效的根本遵循

  农村改革40年来,无论是邓小平理论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共同特点都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农村实际结合起来,把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、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199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关于“两个飞跃”理论,指明了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趋势;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,为建立农村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指出了方向;十八大以来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,农村改革步入新阶段,加快了理论、实践和制度的重大创新和突破:强调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、创设“三权分置”政策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、实施精准扶贫等,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思想指导。在这系列先进思想指导下,中国农村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。

  (二) 公平取向是“三农”政策的生命线

  “公平”是“三农”政策的核心价值取向,具体体现在两方面:一是处理好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关系。公共政策是对社会利益进行的公平权威分配,不能为了满足大多数人利益需求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,也不能为了满足少数人利益而损害多数人权益,更要防止平均数据掩盖大多数的现象。出台政策应当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,使群体利益最大化,只有这样,农业政策才能变成实践者自觉行动,才能真正形成农业生产力。二是处理好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们从农村支持城市、到“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”、再到城乡融合发展,就是通过政策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调配资源的结果。在城乡融合发展阶段,农业是具有显著公共品性质的特殊行业,现代农业不仅能够提供农产品,还能提供生态环境产品。政府制定农业政策不仅要针对农业产业部门,更要充分考虑农业多功能性特点,不仅要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,还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。

  (三)农民是农村改革的创造者

  我国农村40年改革的经验,多数是由农民创造的。正像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:“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,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。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,都是基层创造出来,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。”乡镇企业也是农民创造的。邓小平同志指出“农村改革中,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收获,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”。此外,土地股份合作制、适度规模经营、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以及外向型农业和生态农业等,都是农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造出来的。因此,把尊重农民首创精神,调动农民积极性,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是决定农村改革成败的关键。

  (四)农村改革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

  中央制定的三农政策,是根据全国各地实际情况的共性、普遍性和代表性制定的,具有宏观指导和统一共性的特点。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,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差异较大,中央政策不可能原原本本的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。因此,在落实三农政策指导工作时,要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“指导农村工作,必须坚持群众路线,一切从实际出发,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,切不可违背群众意愿,不顾客观条件照搬照套,搞一刀切”,各地应把中央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,制定可操作的落实政策细则。

  (五)农村改革要实施三步曲:试点——完善——推广

  农村改革40年的经验表明,改革方案只有得到大多数农民拥护,才能转化成现实生产力。农村改革方案的实施,常常是通过“试点—完善—推广”三步曲来确定。政府在制定“三农”政策时,应当建立在充分调研和试点基础上。试点是落实农村改革方案的平台,通过试点的验证,判断改革方案的利弊和可行性,从而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。一些根本性制度,可以说是牵一发动全身。一旦出现大的问题和偏差,后果不堪设想。不能操之过急,更不能强制推进,要在试点的基础上,不断完善,然后再逐步推广。

  三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要抓好几个问题

  (一)要搞好乡村振兴规划

  乡村振兴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,如果没有系统规划,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,乡村生态环境治理,乡村文化繁荣,乡村事务管理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都会造成工作交叉重复、发展不协调、事倍功半;2018年“两会”期间,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,对推动乡村振兴,强调六个方面:即:推动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和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,最后一个“推动”就是指规划先行、精准施策、分类推进。必须制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,以规划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分类来推进。

  (二)要注重三个创新

  为实现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的总目标,必须注重三个方面的创新,即技术创新、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。其中,技术创新是基础,需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,实现产业兴旺和做大做强农业;理论创新是指引,要以习近平“三农”重要论述为行动纲领,通过不断实践,为乡村振兴提供理论依据;制度创新是保障,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政策,为城乡融合发展、走共同富裕之路提供保障。三个创新有机统一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根本之路。 

  (三) 实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与创新

  乡村振兴,产业兴旺是重点。必须坚持质量兴农、绿色兴农的路子,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与创新,提高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。首先是要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,确保国家粮食安全。着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。通过多种形式,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。其次,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,使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,重点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、设施农业、体验农业,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,拓展增收空间。

  (四)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

  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。要从农业污染源头治理抓起、控制农业投入品的污染,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。充分科学利用自然资源,有效保护生态环境,祛除乡村生活陋习,治理美化乡村生活环境。

  (五) 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队伍

 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“要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,在乡村形成人才、土地、资金、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”。乡村振兴,农民是主体。农民的文化素质、技术能力和思想水平的高低,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。乡村振兴,干部队伍是关键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必须培养和建设一支新型农民队伍和懂农业、爱农业、爱农民的干部队伍,充分发挥新型农民队伍的主体作用和干部队伍的桥梁作用。

  (原农业部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 万宝瑞)